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归属数量:73.728万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30.8352万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42.8928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9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志如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史翠君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24)。
(4)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
(5)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人。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2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3.72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4日出具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86号),审验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截至2023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2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308,352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730,119.68元,其中计入股本308,352.00元,计入资本公积4,421,767.68元。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2日出具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97号),审验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1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截至2023年9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1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428,928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386,737.92元,其中计入股本428,928.00元,计入资本公积5,957,809.92元。
2023年9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74,930.53元,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88,680,742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7,2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92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