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安等: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机制及其对新闻业的影响
2020-09-05 11:00
互联网平台的崛起已经成为影响新闻业转型的关键要素。本文基于荷兰学者Jos évan Dijck 提出的“平台社会”(platform society )概念,分析平台、平台生态系统的概念内涵和平台社会与公共价值的关系,引介和评析互联网平台具有的数据化、商品化与选择性等三个运作机制,进而基于中外新闻业的实践阐述这三个机制对新闻业的显著影响,并对中国语境下的平台新闻业研究进行了学术上的梳理与总结。
在网络化社会与转型期社会的双重语境下,新闻业变迁及其影响是社会发展与国家治理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一方面,技术的深度嵌入引发了“专业媒体的不断衰落与社交平台的日益崛起”这两个结果;另一方面,专业媒体又通过在社交媒体等平台开设账号、吸引用户和扩大影响。以短视频平台为例,2019 年抖音的日活跃用户数量已经突破4 亿,还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知识、艺术和非遗传播平台;快手的日活跃用户量则在2019 年上半年突破2 亿,入驻MCN 机构有600 余家。截至2018 年12 月,已有1344 家媒体开设认证抖音号,播出短视频15 余万条。以人民日报为例,2018 年9 月开设抖音账号,4 个月就凭160 条作品获得1.6 亿点赞。
当下,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平台媒体,已深度渗透进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移动阅读、即时社交、在线消费等数字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自2009 年微博、2011 年微信和2012 年今日头条的相继推出,加上移动互联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移动通信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速,主流媒体的内容分发渠道逐渐被互联网平台媒体所主导,依托人工编辑进行的新闻把关模式也被算法推荐等精准分发模式所取代。近年来,以快手、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崛起,既加速了专业媒体内容视觉化的进程,又为专业媒体拓展收入来源提供了新的传播场景。仅以2020 年卫视跨年晚会为例,社交、视频、消费、知识等各类平台媒体与各大卫视开展紧密合作,湖南卫视跨年晚会的赞助商为“拼多多”,东方卫视跨年晚会的赞助商为快手,江苏卫视跨年晚会的赞助商为抖音,腾讯视频则在其平台同步直播多家卫视的跨年晚会。
此外,近期进行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中,专业媒体主要发挥正面报道、舆论监督等大众媒体的社会功能,平台媒体则发挥了内容整合传播、公众爆料求助、用户行为分析、信息聚合查询、网络联合辟谣等多元功能: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了疫情相关的专栏,聚合了相关新闻和资讯,方便用户检索和查询;国务院办公厅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提供“疫情督察”入口,欢迎公众举报抗击疫情工作中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腾讯“较真”查证平台围绕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谣言进行核实与辟谣;百度、阿里巴巴等针对用户搜索、交易、迁移等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协助政府科学决策,指引公众防护措施;垂直类专业机构媒体“丁香园”等,依靠微信、微信平台普及医学知识、实时发布信息……当各种类型的互联网平台媒体越来越深刻影响新闻业的生态结构、传播模式和社会功能时,研究者必然进行更加深入的学术探讨和理论追问:作为数字生活基础架构的互联网平台或平台媒体,其内在的运作机制具有哪些根本特征?这些运作机制对新闻业产生怎样的影响?继而又会对社会的整体结构与权力运作发挥怎样的作用?
放眼全球,美国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占据了世界网民生活的枢纽地位,以谷歌(Google )为代表的搜索互联网平台、以脸书(Facebook )为代表的社交互联网平台、以亚马逊(Ama-zon )为代表的消费互联网平台建立起各自领域的垄断优势。立足中国,本土互联网平台公司也成为公众“数字化生存”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和基础设施:以百度为代表的搜索平台,以淘宝、京东、拼多多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社交平台,以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均在不同行业占据领先优势。
基于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用户规模和强大影响,其不仅集成和组织了公众线上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生活的有机结合。世界各国的学者也越来越多地从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和文化等多个维度,来深入研究平台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了平台型媒体、平台经济、平台资本主义、平台社会等学术概念。本文集中引介荷兰学者Jos évan Dijck 等人的研究成果,并从中国社会的语境出发,探讨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机制及其对新闻业的影响,并探讨平台新闻业的研究路径。
一、平台、平台生态系统与平台社会
1. 平台
荷兰学者Jos évan Dijck 等对平台(platform )的理解经历了从“单一平台”到“平台社会”逐步扩展的过程。就单一平台而言,平台主要指一种可编程的数字体系结构,旨在组织用户之间的交互,其用户包括个人、企业以及公共机构。就一般性的内部结构而言,互联网平台都以数据为支撑(Fueled by data ),经由算法与界面进行自动运转与组织(automated and organized by al-gorism and interfaces ),通过商业模式驱动的所有权关系得以确立(for-malized byownership relationship ),并由用户服务条款进行规制(gov-erned by user agreements )。这些要素构成了平台要素的技术、经济、社会与法律层面。对平台进行上述要素的区分,有利于我们从单一要素或组合要素的方式来理解平台的内涵与特征。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互联网平台在数字生活中扮演着基础设施的角色,但平台的运作机制依然置入在更为宏大的社会系统中进行。在美国、欧洲和中国等不同的政经文化结构中,其受到的外部复杂因素的规制和影响是有所差异的,因此把握平台特征需要兼顾内部的组织要素和外部的社会要素,并且要具有跨文化比较的视野。
2. 平台生态系统
自2000 年左右网络在全世界迅速普及以来,互联网平台的集中化发展趋势不断凸显。在欧美社会,苹果、亚马逊、谷歌、脸书与微软成为了控制信息传输节点最重要的五大平台。这五大科技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几乎全面覆盖了公众数字生活的各个层面:基础操作、搜索、社交与消费,且经由各自的技术架构与服务条款重塑了用户数字生活的基本方式。Jos évan Dijck 将这种经由五大科技公司组织起来的数字生活称为“平台生态”(platform ecosys-tem ),并认为“平台生态系统”面临着一系列悖论:它本身是一个盈利性质的科技公司,但却有很强的公共性;它看上去中立又神秘,但体系结构又表明它有着自己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它的运作所产生的效应是局部的,但产生的影响、波及的范围却是全球的;它看似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自上而下”与“大政府”,并以“自下而上”与“消费者赋权”取而代之,但实现这一转变的手段却是高度中心化的。
除了上述悖论外,Jos évanDijck 还指出,平台的高度私有化隐藏着潜在风险: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等公共机构不得不依赖平台来传播信息和与用户互动,公共和非营利性平台不得不依靠Facebook 或Google 来提供登录功能和利用搜索排名可见性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将自身所生产的信息传播覆盖到尽可能多的用户。当然,政府与其他公共组织可以自建互联网平台,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过度依赖平台所带来的问题,但如果不融入核心平台生态系统的话,平台并不能够从核心平台系统的固有功能中获益,因为平台生态系统已经建立显著优势:全球连接性(globalconnectivity )、遍在的可访问性(ubiquitous accessibility )以及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s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生态系统尚未重塑出真正的“公共空间”。随着平台生态系统与国家既有社会制度结构的融合,作为基础设施的互联网平台,已经开始逐步渗透进现行的社会运行与制度安排之中。欧美社会除了谷歌、脸书等五大互联网平台重塑了数字生活的基本形式外,还有不少垂直领域平台(sectoral platform ),它们为公众在某一具体领域提供数字服务,比如基于Google Map 的为房主与租客提供房屋出租服务的Airbnb (爱彼迎)。这种垂直领域平台一般不生产任何产品,也很少有大规模的专门雇员,它们所起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将供应商与消费者进行连接,展现出一种多边经济学的运作模式。一般来说,拥有大型平台的科技公司倾向于凭借自身的技术与资本优势对垂直领域平台进行控制,使两者走向融合,进而不断扩展平台的触及范围。在国内,超级互联网平台公司和垂直领域平台也呈现出类似的融合趋势,比如腾讯投资了京东和美团,阿里巴巴投资了小红书,阿里巴巴和腾讯共同投资了滴滴等。大型互联网平台与垂直领域平台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Jos évan Dijck 以“基础设施平台”与“垂直领域平台”的类型区分,以及“连接者”与“补充者”的角色定位,来描述大型互联网平台与垂直领域平台之间的关系。以网约车平台优步(Uber )为例,当Uber 通过其独立平台与驾驶员和乘客相匹配时,它可以理解为“连接者”角色;当其通过综合运输平台将其服务作为众多运输提供商之一提供服务时,Uber 扮演的是“补充者”的角色;如果要Uber 提供其信誉系统或将数据映射到第三方平台,它将扮演“基础设施平台”的角色;将其与Google 相比较,它所扮演的则是“垂直领域平台”的角色。可见,这种分类标签有利于帮助我们理解平台生态系统的权力关系及其动态结构。
3. 平台社会与公共价值
除了对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平台”与“垂直领域平台”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平台生态系统所具有的流动属性外,还有学者从平台治理的角度指出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三个“行动者”:市场、国家与公民。鉴于作为基础设施的平台已经逐步渗透进现有的社会运作与制度安排,社会公共价值的实现也应当成为平台生态系统中三大行动者的共同责任。
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平台基于“公共善”(public goodness )所创造的公共价值常常与混合着公私利益的经济价值相混淆:作为互联网巨头的科技公司,常常宣称所运营的平台在整体上使用户受益,即为用户提供更广阔的全球连接,帮助用户实现自我组织,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政府与社区的替代性职能。实际上,这些公司并没有明确帮助用户受益背后的自身的利益诉求。
Jos évan Dijck 进一步指出,持有互联网平台的科技公司通过企业理念的宣示,隐晦地表达了平台比政府等公共机构更能够捍卫公共利益的观点,这些科技公司通过宣示平台有利于帮助用户摆脱一些“束缚”,进而成长为更具独立性与自治性的个体,隐晦表达了自身持有的新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同时,通过将自身的生态系统呈现为用户驱动的透明结构,这些科技公司在成功隐藏自身技术与商业策略“黑箱”的同时,也成功规避了其自身的公共属性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显然,上述针对平台社会的学术观点是持批判立场的,总体上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切入,体现出学者对公共价值的坚守和对平台社会的隐忧。平台对生活的深度嵌入,导致其影响不再局限于区域内部,而是会影响国家乃至世界秩序。由此,针对互联网平台的治理就显得尤为必要。如前文所述,平台生态系统中存在国家、市场、公民三大“行动者”,因此平台治理也应当是这三者的合作协同。尽管这种期待和假设显得比较理想化,José van Di⁃jck 等人仍然提出平台治理应当是一个可协商的社会契约:各个行动者分别创建相应条款并对其负责。由此,一个基于平台社会的全新治理模式与制度安排也将应运而生,这就是Jos évan Dijck 等人所提出的“平台社会”(platform soci-ety )的概念、影响和治理方向。
二、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机制
在《平台社会:关系世界中的公共价值》(下简称《平台社会》)一书中,Jos évan Dijck 等人概括了平台运作的机制、这些机制运作的后果以及平台如何将公共价值融入其中等一系列问题。鉴于国内新闻传播学界迄今对平台运行逻辑的论述与Jos évan Dijck 等人的观点有所不同,本文将进一步引介Jos évan Dijck 等人关于平台运作机制的研究成果。《平台社会》一书中,作者将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机制概括为三个方面的特征:
1. 数据化(datafication )
数据化指的是将以往从未被量化的事物转化为数据的过程,这一数据并不是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得的,而是从用户在平台上的使用痕迹中得到的。对平台来说,几乎所有的用户数据都会被捕捉并转化为数据,诸如评级、付款、注册、观看、约会、搜索、交友、关注、喜欢、发布、评论和转发等数据。每个用户的所有交互行为都可以被捕获,并经由算法处理添加到该用户的数据资料中。由此,平台得以掌握用户的人口统计学信息、行为习惯与社会关系。这为追踪与预测用户的情绪、行为提供了巨大便利。
2. 商品化(commodification )
平台捕获数据的最大公共价值就在于实时性和预测性,其捕获的数据特征可以指导平台如何更好利用数据,这就实现了从“数据化”到“商品化”的转化。也就是说,平台的商品化由平台的数据化激发并通过数据化得以放大。可见,平台的商品化机制指的是将线上线下用户的情感、行动与创意转化为可供交易的商品的过程。这些商品可以至少通过4 种不同类型的“货币”进行估值:注意力、数据、用户和金钱。对用户来说,平台的商品化机制具有赋权与“剥削”两方面的属性:一方面,平台的连接属性使得用户得以摆脱传统社会机构的局限,进行相对自由地表达或开展经营活动,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另一方面,平台凭借其在连接与聚合方面的霸权地位,对用户实行了文化劳动“剥削”。个人和机构用户在宣传自身内容和服务方面所做的努力往往会加剧平台的商品化。点击次数越多,意味着数据流量越多,而更多的流量则意味着平台的权力变得更大。而平台凭借其自身对控制端、算法与数据流的掌控,进一步扩大了与用户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3. 选择性(selective )
平台的选择性意味着基于用户驱动与算法推荐的选择机制正在逐步取代专家与机构推荐,逐渐成为主流的推荐机制。用户可以通过“评分”“搜索”“共享”“关注”和“交往”来过滤内容和服务。由此,平台的选择性被定义为平台通过界面和算法触发和过滤用户活动的能力,而用户通过与这些编码环境的交互来影响特定内容、服务和人员的在线可见性和可用性。尽管相较于基于专家和机构的选择机制来说,基于用户驱动与算法推荐的选择机制似乎体现出更多的自由意味,但平台的选择机制并不完全由用户的行为与选择偏好主导,具有黑箱性质的“商业—技术”策略才是塑造平台选择机制的核心符码。从平台选择的具体性运行机制来看,平台的选择性主要由个性化(推送)、趋势与声誉(“你可能喜欢”或“你关注的人都在看”/ 针对特定服务的等级评分制度)、审核与管理(平台法规、审核技术与程序)等三部分构成。
三、互联网平台运作机制对新闻业的影响
总体上看,平台运行逻辑对西方新闻业的影响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新闻业的平台化趋势体现为新闻内容、用户与广告的拆分重组。互联网平台破坏了传统新闻业的“新闻—广告”捆绑的盈利模式。其次,新闻业的平台化表现为专业媒体丧失自身对新闻报道的策划主导权。过去,新闻业以能够提供客观、全面的新闻报道为荣,但新闻业的平台化致力于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使得专业媒体所生产的内容被拆分重组,专业媒体在报道中所包含的专业精神与价值观也因此受到损害。最后,新闻业的平台化还表现为专业媒体逐渐丧失了对新闻选择的主导权,新闻选择的主导权正在逐步由专业媒体机构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也就是说,平台正在成为信息传播网络中的中心节点,越来越多地扮演着“聚合器”的角色。这就意味着用户所接触到的内容,不再是由专业媒体精心生产的内容,而是混合着专业媒体、机构媒体、自媒体多种来源,包含着事实、观点、情绪乃至偏见的异质性内容组合。
与西方新闻业相比,中国新闻业的情况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基于“党管媒体”的根本原则,基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价值要求,以及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的中央、省市级媒体属性,专业媒体与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超级互联网平台之间表现出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专业媒体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账号来拓展传播渠道,提升信息到达率;互联网平台则通过汇聚专业媒体生产的内容,来建立自身强大的传播效能,并且在外部多种因素的规制下持续表明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并以此作为针对“过度娱乐化”的回应。除专业媒体之外,以政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开设主体的机构媒体、以草根发声为诉求的自媒体,几乎都必须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账号来运行。由此,以往由专业媒体主导的传播生态已经转变为专业媒体、机构媒体与自媒体等多元行动者竞合的新新闻生态系统。
这种新新闻生态系统是否会在技术、权力与资本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维系公共价值,是需要着重探究的问题。数据化、商品化和选择性,既概括了平台运行的内在机制和主要特征,也揭示出平台垄断优势建立的基础、平台商业价值变现的模式和平台对用户需求的满足和掌握能力。我们不妨从这三个维度来详述平台运作机制在中西方语境下对新闻业的具体影响。
1. 平台数据化与新闻业:需求导向的生产理念
在引入与使用量化指标的实践之外,也有研究关注量化指标和数据分析对新闻业的影响。Jos évan Dijck 指出,量化指标的引入与使用表明平台的技术标准与利益追求开始逐渐影响新闻业的行业规范与专业实践,伴随新闻业的运营被注入“平台基因”,新闻生产与实践开始更加注重围绕用户流量展开。这种流量主导甚至眼球驱动的偏好,在中国新闻业也明显体现出来,不过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媒体对此表现出警惕、反思甚至批判立场。总的来说,中西方新闻业对平台数据的使用均呈现出一种编辑驱动与数据驱动并行的混合模式:一方面,传统新闻业的职业理念与生产常规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用户指标和流量偏好也开始被逐渐融入到新闻业的日常运营之中,由此催生出一种更加注重需求导向的新闻生产理念。
2. 平台商品化与新闻业:网络策略与原生策略
西方新闻业的商品化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平台对传统新闻业商业模式的冲击与改造上,其最大冲击是互联网平台在影响力和覆盖面上总体取代了专业媒体,成为了广告商投放最集中的渠道。互联网平台凭借其强大的连接属性,成为了连接广告商、用户与内容生产者的多边市场。
鉴于这两种模式各自存在的缺陷,大多数专业媒体采取了网络策略与原生策略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将少数匹配平台技术特性的内容(快讯、短视频等)置于互联网平台进行传播,将大部分专业内容置于自有网站或应用程序中进行传播。与西方新闻业的情况有所不同,多数中国专业媒体采取原生策略,即整体将版权售卖给新浪、腾讯、今日头条等平台公司,在获得少量版权收益的基础上维系其品牌影响力和内容到达率。只有财新传媒等少数坚持“付费墙”的媒体,采取网络策略与腾讯网等建立合作,试图通过摘要、标题和链接跳转回财新的App 或财新网来给自己增加注册用户和访问量。中国的专业媒体,虽然表面上并不存在依赖互联网平台的问题,但如果从传播生态格局的重构、从移动传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看,专业媒体对平台是高度依赖的,离开了平台强大的用户规模和超强的连接属性,专业媒体要重建舆论引导力和影响力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国家、市场和公民影响下的专业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关系,在中西方社会呈现出不同的张力和逻辑。
基于平台的新闻商品化,除了使用策略的差异外,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探讨。首先是数据的使用权问题。多数时候,专业媒体并不能够直接获得自身在平台上所投放内容的用户数据,这些数据都被互联网平台所捕捉和留存。到底谁才是用户数据的正当拥有者?用户应当优先被视作是新闻用户还是平台用户?其次,倘若用户消费托管在平台上的内容,专业媒体几乎无法控制
和掌握用户在消费这些内容时的情境。由此,专业媒体机构不再是新闻事件的唯一阐释主体,新闻报道的价值和意义基于互联网平台、经由公众的集体参与而被不断重塑。平台、用户和专业媒体之间的交互关系,正在越来越主导着新闻的呈现方式与消费行为。
3. 平台选择性与新闻业:价值冲突与责任规避
随着新闻的生产、分发与变现等行为越来越紧密地与互联网平台相联系,平台对专业媒体内容选择性呈现、分发等干预机制就成为了值得关注的问题。新闻选择的权力是新闻业的核心权力,它反映了专业媒体对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公共价值的判断力和引导力。互联网平台对专业媒体新闻选择的干预,主要体现在新闻选择权由新闻从业者转移到互联网平台的算法推荐上来,平台内容审核标准与专业媒体新闻价值之间的差异和冲突集中体现了这一点。简单比较即可发现,传统意义上的新闻选择会把与公共利益相关程度的重要性作为重要判断标准,而互联网平台上的算法推荐更在意对用户兴趣的个性化满足。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等互联网平台的服务条款一般都禁止用户上传或发表色情、暴力视频、垃圾邮件与病毒、仇恨与威胁性内容。专业媒体、平台与用户关于平台上的内容是否违规的裁量往往相互冲突,但只有互联网平台掌握着系统性删除内容的权限。比如,Facebook 就曾在2016 年以“儿童色情”(child pornography )为由删除了对越战具有转折意义的照片《战火中的女孩》而引发争议。
在中国,鉴于存在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专业媒体又掌控原创内容的采编权,时政新闻内容的新闻选择权掌握在新闻主管部门和专业媒体受众手里,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内容掌控权主要侧重非时政资讯,而且内容性质裁量的冲突多发生于平台用户与平台管理者之间。一般来说,性别与地域歧视以及民族仇恨性言论是平台内容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此外,互联网平台对专业媒体的干预还体现在平台算法的改变会极大地影响专业媒体在平台上的流量分配以及所获得的注意力。一般来说,互联网平台的算法倾向于将流量分配给那些具有引起人们情感共鸣,进而引发病毒式传播的内容。平台在内容提供方面致力于最大化地提升用户参与度,而不是为用户提供客观、全面的信息,这是互联网平台与专业媒体在运作逻辑和价值取向方面存在的差异。平台与专业媒体之间的运作逻辑冲突所引发的关切主要在于平台对专业媒体公共性的侵蚀。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算法推荐造成用户陷入“信息茧房”的批评,互联网平台给出回应称,这是用户自身选择性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这种宣称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平台将原本应当由自己承担的公共责任部分转化为用户的自我选择,这样做既获得了原先由专业媒体掌握的新闻业的注意力,又避免了承担“服务公共利益”这一新闻业的传统责任。
四、中国语境下的平台新闻业研究
前文探讨了互联网平台的三种运作机制及其对中外新闻业的影响,与此相关,平台新闻业(PlatformJournalism )话题引起了学界的兴趣。关于这一概念是否严谨,国内学者还存在争议:对新闻的定义持相对开放姿态、认为“新闻业正在边界重构”的学者,把平台媒体看成是新闻内容汇聚、算法推荐分发、用户互动交流的核心枢纽,平台新闻业的兴起已成当然事实;对新闻的定义持相对保守态度、认为新闻业的核心价值在于原创和公共性的学者,则指出平台媒体不生产原创时政新闻,也很难承担服务公共利益的角色,因此尚未形成平台新闻业。我们认为,研究平台新闻业可从两个层面切入:其一,集中考察以互联网平台为枢纽的数字新闻业,研究其内容生产、算法推荐、传播效果和政治影响,上文所述的平台运作的数据化、商品化和选择性机制可作为分析视角;其二,在开放的新新闻生态系统中,研究专业媒体、平台媒体、机构媒体和自媒体等多元行动者的关系互动,阐述互联网平台嵌入社会中如何受到国家、市场和公民等因素的影响,继而在公共价值实现和传媒公共性方面发生哪些变化、呈现哪些趋势。中国平台新闻业的实践,同时呈现媒体平台化和平台媒体化的趋势。一方面,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专业媒体从2018 年开始着力建设自有平台,主要以客户端为主;另一方面,社交类平台(如新浪微博、微信)、资讯类平台(如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以及短视频平台(如快手和抖音)等,基于海量用户的内容生产越来越具有平台媒体的属性。
从数据化、商品化和选择性角度研究平台新闻业,可以相对微观地揭示不同类型互联网平台运作机制的差异以及不同平台与专业媒体、与数字新闻业之间的嵌入关系。就平台的数据化而言,可借鉴美国学者Matt Carlson 的“可测量新闻业”(measurable journalism )作为切入视角,具体考察以下几个维度:物质硬件(数据分析与指标测量软件,新闻生产的平台性基础设施等);组织关系(新闻业为适应量化指标而产生的新职业、新实践等);专业实践(新闻从业者如何使用量化指标,如何利用数据提升用户参与等);职业理念(新闻从业者如何利用或抵制量化指标、量化指标是否会影响职业自主性、量化指标的使用是否有助于更好地连接用户等);经济效应(数字化环境中的内容变现的路径;新闻业与赞助商关系的重构;数据与指标是否会成为行业水准滑坡的诱饵等);用户消费(个性化内容定制与推荐机制等);职业文化(数据分析与指标的使用所引发的新闻价值的概念变化,新闻的私人向度与公共向度的分野等);公共政策(用户数据搜集所引发的隐私保护等问题)。
“可测量新闻业”反对将技术、资本、专业理念等任何一个方面作为理解新闻业的主导性力量。运用此概念和视角,可进一步考察作为平台运作机制的数据化,究竟在哪些层面、何种程度上影响着新闻业。
就平台的商品化而言,前文所述的“网络策略”与“原生策略”,可作为考察党媒和市场化媒体、综合性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等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商业变现的不同策略。就平台的选择性而言,这一机制意味着信息选择与呈现的权力正在由传统新闻界逐步向平台新闻业让渡,平台权力、平台政治和平台意识形态等问题都应当得到关注。比如有研究通过分析平台话语,指出平台话语具有“作为技术的平台”“作为机会的平台”和“作为言说的平台”三种面相,这三种面相在满足用户民粹主义诉求与进行市场推广中得到了应用,并产生出一种值得警惕的后果:互联网平台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公共话语的策展人,它支配了公共话语的流向与呈现。
还有研究以马克·扎克伯格2017 年发表的公开信为文本,指出这封公开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作Facebook 的政治宣言,扎克伯格提出“连接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这一本质属性与Facebook 平台所具有的技术连接性相结合,以网络社群主义的意识形态共同组成对抗全球日益兴盛的威权主义的力量。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平台和平台新闻业研究在国内方兴未艾,需要学者们以更加开放的跨学科视角,使用多学科的理论、运用思辨与实证结合的混合方法来开展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不能仅仅局限在学术场域中发表,还要促进学界和业界的对话,以共同维系和增进平台新闻业的公共价值。同时,研究互联网平台嵌入社会的复杂逻辑和不同影响,要扎根中西方不同的社会语境,考察国家、市场和公民等变量与平台新闻业之间的复杂关系。
[本文为2016 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数据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与防范体系构建研究”(编号16JZD006 )的阶段性成果]
(张志安: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全媒体研究院院长,上海体育学院特约研究员;冉桢: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政治传播专业博士生)
本文原载于《新闻与写作》2020年第3期,学术引用请以纸质版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