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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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9 04:2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准确把握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规律,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国家安全摆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论内涵,对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运而生。面对发展和安全的客观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为了能够真正“强起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新审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提出“发展和安全并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等论断,统筹发展和安全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的核心思想。

   从理论构成看,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1月,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提出“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2018年4月,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个坚持”的重要要求,其中一点就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2021年,“统筹发展和安全”写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从理论价值看,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理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专章部署国家安全战略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并提。

   从理论地位看,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升到国家长远战略高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阐述“我们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科学完整的战略部署”时,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相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理论发展中,始终坚持将统筹发展和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其政治属性和历史地位。

  正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本要求

   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理论发展中,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认识不断深化,先后针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了一系列论述。这些论述进一步丰富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论内涵,从不同角度对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了具体理论要求。

   一是以地位同等为统筹前提。十八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随着我国面临的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安全和发展的依存关系更加密切、不可割裂。要真正将发展和安全统筹起来,首先必须在认识上正确看待二者的关系,将二者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对待,不能孤立、片面地看待安全问题或发展问题,否则就会顾此失彼。

   二是以同步推进为统筹方式。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在谋划部署发展工作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因素,在谋划部署安全工作时必须同时兼顾发展要素。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在时间上保持同步性、步调上保持一致性、内容上保持协调性。

   三是以相互促进为统筹过程。2020年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既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又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思路、体制、手段创新”,强调了统筹的过程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要时刻把控统筹运行过程,促进发展和安全进入互相促进的自我强化螺旋,让发展和安全彼此促进对方不断向更高更好的方向运行,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是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统筹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强调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两个基本目标和一个总体目标。对于新时代发展工作而言,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反思传统发展模式和思路,构建起融入安全考量的新发展格局;对于新时代安全工作而言,要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指导,反思传统安全工作方式和理念,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新安全格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而言,要在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构建起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安全格局和新发展格局,全面实现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从根本上扭转发展和安全“两张皮”的格局。

  多措并举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

   尽管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从实践情况看,发展和安全的融合度还不高,离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这一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为此,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

   一是优化统筹体制。进一步梳理完善各单位、各行业的职能职责,优化统筹工作体制,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各部门、各岗位的基本职能职责,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人,责任到位。

   二是完善统筹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部门联动、沟通反馈、决策咨询等工作机制,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确保在发展和安全的步调上横向联动、上下贯通,全国一盘棋。

   三是创新统筹方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法,适时把握发展和安全状况的基本面及相互影响,动态评估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增强深度融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夯实统筹保障。全面梳理、修订现有法律制度中偏废发展和安全的不合理规定,加快科技、生态、金融、资源、网络、数据等重要新兴领域的安全立法供给。既要坚持安全底线的“刚性”坚守,又要为新模式新业态留足创新发展的“弹性”空间。

   五是提高统筹能力。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的要求,完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多岗交流轮训制度,全面提升各行业、各层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素质和能力。

   (作者:胡尔贵,系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执行院长、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研究员;吴兮,系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研究人员;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编号:23SKGH002〕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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