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公安局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加强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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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07:51

海南州公安局关于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加强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2023年第二十二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赛段赛事顺利举行,切实保障赛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就2023年“环湖赛”海南赛段期间,对我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二、2023年7月10日00时至7月11日24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海南州贵德县辖区范围内进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2023年7月15日00时至16日24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海南州共和县辖区范围内进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在2023年“环湖赛”海南赛段期间确需飞行的,应当依法履行手续,按相关规定要求报备。

四、对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

海南州公安局

2023年7月9日

原标题:《海南州公安局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加强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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