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破获5.6亿走私相机案,律师:进口单反相机0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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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1 09:55

5月30日,拱北海关对外发布,该关近期破获一起团伙走私相机进境案,案值5.68亿元。

2023年2月12日,在深圳海关缉私局的配合下,拱北海关联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和横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动16个行动组同步在珠海、深圳两地进行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打掉走私团伙2个,捣毁私货仓库2个,现场查扣涉嫌走私进境的数码相机、镜头等236个,专用于走私的运输车辆5辆,查扣货物价值约人民币130万元。通过深挖扩线,3月9日,该关再次联合上述单位进行滚动打击,抓获相关货主团伙犯罪嫌疑人5名,案值由立案时的2.65亿元扩大至5.68亿元,目前,该案已批捕4人。

经查,许某某团伙在澳门揽收货物、组织货源,雇请“水客”、澳门籍司机以“蚂蚁搬家”方式经口岸走私高档品牌相机进境,入境后将货物存放于快递柜或交给流动接货车辆,境内团伙人员收取货物后重新包装,将其集中送往深圳、广州等地交境内货主销售牟利。(来源:海关发布)

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1、相机以单反数码相机为例:8525892200,关税为0,只征13%增值税。

2、镜头,以单反相机的镜头为例,9002113110,单反相机镜头目前暂定进口关税为3%、增值税13%,综合这两项,相当于16.39%。

3、该案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税额量刑。个人起刑点,偷逃税额为10万元;单位犯罪,起刑点为20万元。偷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在不考虑主从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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