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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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6 06:06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青科技,证券代码:001324)于2023年8月14日、8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目前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三)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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