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12,51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4号)核准,公司本次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231,742,395股股份,购买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鹰网络”)100%股权、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复信息”)100%股权、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汇天下”)46.875%股权,支付现金购买Spigot, Inc.(以下简称“Spigot”)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核准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6,146,372股股份、向上海亦复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48,039股股份、向计宏铭发行38,233,039股股份、向罗川发行3,542,780股股份、向袁聪发行1,983,065股股份、向缪志坚发行713,012股股份、向徐锋发行868,983股股份、向北京盈聚思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247,771股股份、向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43,106,117股股份、向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32,658,882股股份、向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发行17,112,282股股份、向深圳市隽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0,688,352股股份、向深圳市零零伍科技有限公司发行9,176,117股股份、向刘伟发行5,882,294股股份、向深圳市来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5,803,941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信中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490,176股股份、向昱烽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745,176股股份、向上海翌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470,588股股份、向张丽芬发行2,470,588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新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797,176股股份、向潘耀坚发行1,646,823股股份、向深圳市永兴正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597,764股股份、向深圳市锋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553,647股股份、向深圳市红煌科技有限公司发行559,41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9,381,68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6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取得限售股份情况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向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晋网络”)发行43,106,117股股份,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办理完毕2018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上述权益分派后,易晋网络持有上市公司56,037,952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目前,限售股份限售条件已满足,限售期限已满。
其中,易晋网络持有的公司12,511,0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涉及诉讼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由自然人魏巍于2023年5月14日成功竞得。上述司法拍卖的12,511,048股股份已登记至魏巍名下,股票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原持有人易晋网络承诺履行情况、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原股东易晋网络的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情况、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为魏巍,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获得,为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原为易晋网络持有。易晋网络未触发2016年重组项下股份补偿义务,且自愿承诺的股份限售期也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魏巍作为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如前所述,易晋网络作出的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因此,魏巍不存在尚需继续遵守原股东在取得股份时所做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魏巍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2,51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魏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截至2023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智度股份本次12,511,048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智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股权结构表和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名册;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董事会关于解除限售事项的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