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均一案再次被提起公诉 暴露社保基金投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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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22:04

    核心提示

近日,因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达158.56亿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再次被提起公诉。有专家认为,祝均一案暴露出某些地方社保基金运营很不规范。

⊙本报记者文峰

2008年3月20日,“上海社保案”的核心人物??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再次被公诉机关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这一次,祝被诉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达158.56亿元,截至社保案发前尚有124.21亿元没有收回。 
 
  而在此前,祝均一因涉嫌非法动用数10亿社保基金进行违规投资,并收受贿赂,已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镇保基金运营的争议

记者从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上获悉:祝均一于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7月17日间,擅自决定将小城镇基本保险基金98.07亿元、小城镇补充保险基金60.49亿元,以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投入运营,违规运营金额达158.56亿元,截至社保案发前尚有124.21亿元没有收回。

上海城镇保险基金又称小城镇保险,简称“镇保”,是由上海市政府于2003年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基本制度。

在本次被起诉前,2007年9月1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祝均一案开庭审理,并于9月23日宣判,祝均一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为什么第一次起诉时,公诉机关没有提到祝均一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这一犯罪事实?

祝均一的辩护律师称:“在第一次起诉时,公诉机关虽没有对其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一案提起公诉,但其挪用小城镇保险基金的情况,早已经被有关部门所掌握” .公诉机关认为,据有关规定:镇保基金实行市级统一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动用。而祝均一明知该规定,却擅自挪用投入运营。

而辩护人则认为,根据有关规定:镇保基金来源包括镇保基金的增值运营收入。如果不允许运营,那么靠什么来增值运营收入?

据有关人士介绍,这里确实存在一定悖论,因为当下社保支出增长快,社保基金将来支出压力大,同时又要求地方财政托底,地方有投资增值的冲动,但只能买国债、股票和存银行。但该人士强调,目前镇保基金在全国层面无相关法律规定,唯一可借鉴的是社保基金的管理规定。而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第27号文件有关规定,社保基金只能买国债、存银行,不能进行其他投资运营。

    一场投资闹剧

祝均一祖籍浙江海宁,生长于上海,现年50多岁。1985年,34岁的祝均一被破格提拔为上海卢湾区集体事业管理局副局长,从此入仕。之后10年,祝历任上海市集体事业办副主任,上海市经委副秘书长、副主任等职。(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1996年,祝均一以上海市经委副主任之职兼任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从此与劳动社保打了整整10年交道。

祝均一任局长当年,由上海市退休费统筹管理所划拨1亿元资金创立的上海申宝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下称申宝公司)已运营4年,而前者正是早年上海市统管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缴交、发放的全权机构,隶属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申宝公司的使命,则是利用养老金“部分结余”投资房地产,以保值增值。

1993年初,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成立,原上海市退休费统筹管理所就此退出历史舞台,申宝公司也相应划转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很快,上海社保基金遭遇了第一次重大风险,“我们之前所担心的所有问题,全部集中爆发了。”知情人说。这个骤然爆发危机的房地产项目,就是东海广场。

东海广场项目位于上海南京西路1688号,最初由上海天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怡公司)拥有。1994年,浦发银行社保部受有关指令向东海广场投资4.8亿元,项目由此启动。

东海广场启动开工后,天怡将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全部办理到自身名下,并非与浦发银行社保部共同持有,理由是浦发银行作为银行,不能投资房地产项目。此时,浦发银行背后的社保基金的投资权益,已被完全虚置。

至1998年,因中央清理整顿社保基金投资,上海社保基金后续投资受阻,东海广场就此停工,合作双方矛盾激化。

“社保基金投资东海广场,最终什么也没得到,简直是一场闹剧。”当年参与诉讼的一位人士说。

    社保基金监管有待加强

除了上海,全国各地挪用“社保基金”案件频发。不仅仅是违规投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材料显示,在很多地方,地方政府修路、建学校,甚至发工资缺钱时,都“首先想到挪用社保基金”。

案件频发的原因,根本在于社保投资制度的落后。199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一些地区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问题的通报》中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购买国家债券后仍有结余的,应按规定存入银行账户,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但十几年过去了,覆盖面、资金规模、市场环境和银行流动性等内、外部条件均已发生重大变化,除了社保基金可以按一定比例买股票外,其它的投资规定和回报率早已不适应社保制度的要求。

有专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以地方统筹单位为基础的地方政府,便很容易形成人格化的投资冲动,“促使”一些地方政府出于保值和增值的需要,突破投资限制,采取一定变通的违规行为,以谋取较高的收益率。

湖南省监察厅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曾表示,社保基金投资制度的落后,说明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基本上还处在粗放的、低级的部门规章规范调整阶段,缺乏应有的严格的法制调节制约。这种状况与现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要求很不相适应。法制周报

责编:冯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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