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也科技: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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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19:39
原标题:蓝也科技: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证券代码:873988
证券简称:蓝也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1日,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号 认购人名称 拟认购数量
(股) 认购价格
(元/股) 拟认购金额
(元) 认购方式 1 翁晓锋 5,000,000 2.00 10,000,000 现金 合计 - 5,000,000 - 10,00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3年 5月 18日 缴款截止日 2023年 5月 18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人需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汇入或转至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逾期未足额缴付到账的,视为放弃认购。
2、2023年5月18日18:00之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电子缴款凭证截图发送至公司联系人邮箱,同时需要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联系人确认。邮箱:22615937@qq.com,电话:0579-89100889。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认购人发送的银行汇款电子回单或回单扫描件并确认认购人的认购款足额到账无误后,以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通知认购人认购缴款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账号 53010078801188666888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认购人汇入认购资金时,收款人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应和上述缴款账户信息一致;2、汇款人应与认购人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3、汇款用途处(或备注/摘要栏)请注明“股票发行认购款”;4、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入资账户。
2、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人。
3、对于收到认购人的银行汇款电子回单或回单扫描件,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的,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给予协调解决。
4、对于认购人在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联系,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5、如认购人在缴款期限内提前完成缴款,经公司与认购人协商一致后有权提前结束认购缴款工作,并披露相关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吴晓珍 电话 0579-89100889 传真 0579-89100889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履湖北街 1号
六、备查文件
1、《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同意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蓝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