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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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04:5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完成2条新生产线,达到10万吨/年的产能,同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原有的2条生产线并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该产线可释放年产能8万吨,使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畅联达”)的预应力钢绞线年产能达到18万吨,基本达到原设计产能。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进行结项、“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进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046,2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203,69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264,768.9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938,929.0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9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766.87万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和终止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和“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62,493.89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投入48,766.87万元,共结余13,727.02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58.95万元),扣除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2,876.48万元后,本次募投项目实际结余10,850.5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地址位于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于2022年12月投入使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8,833.3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6,947.0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155.56万元,共节余4,791.4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2,454.90万元后,该项目实际节余2,336.5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

  “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投资进度,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从而造成募集资金节余。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6,089.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5,546.85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611.31万元,尚剩余8,935.5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421.58万元后,该项目实际剩余8,513.9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

  该项目由宝畅联达负责实施,建设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产业园区,截至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完成2条生产线,达到10万吨/年的产能,由于宝畅联达产品在市场投入前期品牌效应较弱,迭加近年宏观经济变化等方面因素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对该项目投资速度有所放缓,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3月。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巩义厂区产品车间布局的调整,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2条生产线迁至宝畅联达厂区,宝畅联达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该产线并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该产线可释放年产能8万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宝畅联达拥有4条生产线,年产能已达到18万吨,基本达到原设计产能,可满足宝畅联达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可能面临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基于对当前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终止,从而造成募集资金剩余。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从而也节省了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剩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由于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及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批准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项目的尾款及质保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公司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3、本次使用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5亿元暂未归还,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八、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4月2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4月25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2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8:0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3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6月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5,445,700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2.03%,)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2年6月4日届满,根据2021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部分股票进行了处置。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3年6月4日届满,根据2022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该部分股票尚未进行处置。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6月4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两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9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李明先生、徐会景女士、周文博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五人均实施了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由于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达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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