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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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4 23:4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022年3月14日授予):35.7251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1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4、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5、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及 1 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815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815人已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17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5.7251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4,470,010股增加至154,827,261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无锡正禾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正禾验字[2022]D-0043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81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6,708,084.7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57,25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6,350,833.76元。

  2023年5月1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241,685.03元,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43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4,827,26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251万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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