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中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男子因未经允许私自安装定位软件监控、跟踪女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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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和小帅存在情感纠纷。2022年1月至2月,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小美行踪,小帅未经允许在小美使用的汽车上安装了定位设备。期间,小帅利用该定位设备获取小美行踪轨迹信息一百余条,并利用该轨迹信息多次跟踪尾随小美。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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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小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被告人小帅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小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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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人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信息一百余条,时间长达多月,明显超出了朋友之间沟通、联系的正常限度,属于情节严重。此外,被告人在获取行踪轨迹信息后又多次跟踪、威胁、骚扰被害人,对被害人及其家人朋友的生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本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充分彰显国家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态度,也说明朋友、情侣、家人等特殊关系并非获取他人信息的免责事由。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需严格遵纪守法,理智冷静处理情感问题,切勿不择手段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用于跟踪骚扰,否则即失了爱情,又失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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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通讯员:冯灼英
原标题:《偷装定位软件监控、跟踪他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