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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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1 09:57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正视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与发展面临的困境,既注重解决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又注重构建青年科技人才工作长效机制,必将对我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青年科技人才规模快速增长。嫦娥团队、神舟团队平均年龄是33岁,北斗团队平均年龄是35岁,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者成果完成人的平均年龄已低于45岁……青年科技人才怀揣希望和梦想,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他们在实验室中突破科学极限,在攻坚克难中追逐梦想,将平凡的岁月过成诗与远方。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着职业早期科研支持不够、成长平台和发展机会不足、符合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不完善、生活压力大等突出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激发青年科研人员活力,解放科研生产力,是广大青年科技者深深的期盼。

勇攀科技高峰靠人才,攻破创新难关靠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稳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资助项目数占比保持在45%以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等。《若干措施》打破论资排辈,注重务实管用,强化职业早期支持,支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赋予他们更多担纲领衔、脱颖而出的机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利的支持,支持更多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

托举青年科技人才腾飞,要给予真金白银的稳定支持。从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到鼓励各地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再到采取适当方式提高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生活服务保障,帮助青年科技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让想干事的人才不受人、财、物等限制,能放开手脚、大胆作为,没有后顾之忧,促其快速成长。

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要把保障科研时间落到实处。一些日常繁杂的事务让青年科技人才很难心无旁骛地开展科研工作。《若干措施》明确,要减轻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解决青年科研人员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创造让其专心科研事业的客观条件,既要解决生活的基本需求,也要根据青年人才的特征,给予差异化支持。保证青年科技人才“好钢用在刀刃上“,一门心思做一件事。

国以才兴。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会让青年科技人才在创新道路上事半功倍。期待在《若干措施》的推动下,各地各单位能积极落实,为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减负松绑,轻装上阵,为科技自立自强更好贡献青春力量。


(责编:孟哲、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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