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极大提升了服务便捷度、企业群众获得感。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具体怎么归档、形成的电子档案怎么管理尚无制度规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继而影响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有关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破解一批政务服务堵点难点,解决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办法》从国家层面对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予以明确,补上了保障归档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关键一环,对于打通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保管全流程电子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流程网办具有重要意义。
一、简化流程、创新服务,推进高频业务“全网办”
《办法》指出,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全程管理、规范标准、高效利用、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符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可以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出台,有效解决了电子文件法律效力问题,打通了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最后一环。江苏注重顶层设计,立足国家和行业已有标准,从管理和技术层面丰富完善了涵盖事项同源、用户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归档、网络安全等各个环节的标准。2021年9月,江苏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文件单套归档试点地区。
二、规范标准、明确路径,实现档案管理“全流程”
《办法》明确了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等职责分工,强调要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办法》指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衔接,支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全流程管理。江苏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政务服务、档案管理等多部门联动模式,形成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高位推进的工作机制,创新将档案管理部门关于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查询利用、开放控制等要求予以前置,实现了多表合一的前置审批,解决了业务部门与档案部门存在的“两张皮”现象。率先提出政务服务“单轨单套”归档模式,构建了“政务服务事项库-受理审批系统-电子文件统一管理平台-数字档案室系统-查询利用系统-档案馆管理系统”管理模式,实现电子文件从形成、接收、归档到电子档案保存、利用、移交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
三、需求导向、技术赋能,推动档案应用“全景化”
《办法》指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在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江苏不断健全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等机制,在充分保证网络及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电子档案共享利用工作。江苏在推进开办餐饮店、开办便利店、新生儿出生、开办运输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等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建设时,充分运用省电子证照库建设成果,在办事人(企业)进行业务申报时,实时调用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实现申请材料“免提交”。
《办法》的出台为各地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了制度保障。江苏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规定,细化完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聚力打造“苏服办”品牌,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张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