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医保局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降低参保人员费用负担。6月1日起,福建省下调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福建省医保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来,精准对接参保群众新需求新期盼,着力解决好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去年提高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今年5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对设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医用耗材,在最高支付限额(含)以内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那么,什么是个人先行自付?简单来说,个人先行自付是指属于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部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需要参保人先行自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
什么是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人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最高限额(本处指的是该耗材的最高医保支付标准)。
此次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意味着参保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将减少,今后看病更省钱。
(责编:陈楚楚、刘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