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进站指南(2023.01更新)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02 08:24

一、国家级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介绍

指我校与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待遇由博士后与工作站双方协定,工作站须向我校支付一定的培养经费。

①全职博士后:指人事档案转入国家级工作站,全职在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

②在职博士后:指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在职在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

二、申请资格

1、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3、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博士后进站还需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申请时间:

原则上,除寒暑假以外,我校随时接受与各国家级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进站申请。

四、申请程序

1、达成进站意向:  

博士后选定进站学科、自主联系校企两方合作导师,三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个人申请

博士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填报进站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详见

国家级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进站申请指南.pdf)提交至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工作站考核

工作站设站单位对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工作能力以及是否适合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项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确定是否招收,并将同意招收者的材料报送至东南大学流动站合作导师及所在院系点此查询流动站联系方式)。

4、院系考核

流动站合作导师及学术委员会分别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对申请人提出的研究计划(如可行性、先进性、创新之处、理论和实用意义)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确定是否同意招收,并将同意招收者的材料提交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5、学校审批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院系报送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同意招收,并为同意招收者办理进站手续。

6、入职报到:

通过工作站所属省人社厅审批,获得全国博管办编号的博士后,到工作站报到,正式开始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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