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的要求正得到逐步落实,将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9个部分,被称为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
随后,证监会就涉及发行监管的两项规则修订征求意见,即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月12日,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对最近一年净利润,主板准备提高到1亿元、创业板准备提高到6000万元。对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拟提出更高要求。此外,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据悉,证监会将抓紧把《若干意见》提出的措施转化为制度规则,并将会同交易所有序推进上市规则等的修订工作,对主板和创业板财务指标、科创板科创属性、现场检查抽取比例、限制突击“清仓式”分红、上市委委员管理等事项作出新的安排。
主板、创业板上市门槛适度提高
发行上市准入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源头。“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是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严伯进表示。
据严伯进介绍,证监会充分参考近年来新上市企业、在审企业以及辅导阶段企业的情况,经过认真分析、审慎论证,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对最近一年净利润,主板准备提高到1亿元、创业板准备提高到6000万元。对科创板和北交所企业的财务条件维持不变,但对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拟提出更高要求。
“这样安排,各板块间可以拉开梯次,板块层次更鲜明、特色更突出,更好适应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属性、不同经营规模企业和不同投资目的、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要。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做好了修改上市规则的准备,对在审企业规则适用的衔接过渡也有考虑,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伯进称。
4月12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在证监会指导下,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多则征求意见稿,其中主板、创业板上市门槛提高。
业内专家表示,本次主板上市标准的修订,为未来新申报主板的企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更明确的预期,有利于相关优质企业申报主板上市。调整后的主板上市标准更能凸显主板大盘蓝筹的底色,在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也更符合市场认知。
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
《若干意见》提出,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科创板凸显“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
为更好发挥科创板促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功能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拟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改。
从科创板板块定位来看,其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业内人士表示,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旨在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推荐真正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具体而言,证监会拟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项以上”调整为“7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严伯进称,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
随机抽查比例由5%提升至20%
现场检查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一项监管执法手段,是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一环。《若干意见》提出,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要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
为此,证监会拟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修改,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一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严伯进表示,同时将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荀玉根认为,未来在A股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将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这将有助于从源头上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