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法院项目集约送达中心理光打印设备全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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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0 09:02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法院项目集约送达中心理光打印设备全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法院项目集约送达中心理光打印设备全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4-202401-ZBFW002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法院项目集约送达中心理光打印设备全保服务项目(二次)

最高限价:92.88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法院项目集约送达中心4台理光打印机(含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台同等效能备机)的按印维保服务(全保),维保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打印设备故障处理、技术咨询、日常上门保养维护、定期检修、软件安装及升级和所有设备配件、易损件、耗材(含原厂原装金光红专色碳粉)更换等。

(2)本项目按法院项目集约送达中心理光打印机每月总印量设定各区间限价:

区间一:月印量18万印以下,最高限价0.2元/印;

区间二:月印量18-36万印,最高限价0.19元/印;

区间三:月印量36万印以上,最高限价0.18元/印

注:投标人应按阶梯计价区间分别报价,区间报价必须逐级下降,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区间限价或区间报价未逐级下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7.1投标人应为理光打印机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理光打印机制造厂商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证书;7.2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地的场地、设施和服务支撑;

三、  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 01   19 日至2024年 01  23  日17:00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项目线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上传缴纳凭证→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咨询热线: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8:30-18:00)。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8:30-18:00)。

 招标文件支付要求:请将招标文件标书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截止时间已过,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汇款要求:标书费如对公转账至我公司账户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如标书款私对公(如个人银行)必须备注汇款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 0142 1000 5225  

对本项目的平台技术操作问题,请联系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8:30-18:00)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应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具体操作说明可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查看。

文件递交:

2.1现场递交:投标人需递交密封的纸质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加密的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线上“签到”“解密”流程,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响应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号会议室。

2.2 邮寄(仅限邮政或顺丰快递):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 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晓霜收(027-87272763/15007181300),并完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线上“签到”“解密”流程,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响应投标。

3.说明: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李晓霜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邮政/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项目经理电话确认。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确认开标现场情况。

4.逾期未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及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客观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银墩街中国邮政

联 系 人:罗经理  181086777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李晓霜、周齐、冷霄香

电 话:027-87272763

电子邮件:zhaobiao4bu@163.com  

2024年0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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