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节约超9亿元!清远医疗机构采购成本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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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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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存在经营企业对低价药品议价不积极或不回应、对紧俏药品捆绑销售等行为,增加了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和患者就医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患关系。

为从源头上解决上述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近三年来,清远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清远实际大胆创新,通过建立银行担保、信用管理和年度考核等“三个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努力推动形成“群众就医负担减轻、医疗机构阳光采购、购销管理规范有序”的多赢局面,奋力推进新时代医药集中采购高质量发展。

数读

·银行担保机制启动以来,共有160家医疗机构和银行签订集团采购结算服务协议。银行为医疗机构提供担保额度超18.5亿元,共为9家医疗机构担保融资代付货款约1.86亿元。

·医疗机构采购成本大幅下降,2022年较2019年药品采购成本下降21.75%,三年累计节约药品采购金额超9亿元。

·药品平台采购率从2019年不足95%提高到2022年的99.22%,医用耗材平台采购率从2020年50.76%提高到2022年的85.49%。

通讯员供图。

建立银行担保机制

保障货款及时支付

“以前采购药物后,由于资金压力,导致医院付款率低、周期长。”清新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医院90%的药物都通过采购平台统一集采,从采购、结算,到送货、付款,每一个环节都能清晰查阅。无论是国家还是省、市,对付款时间都有要求,在资金压力大的时候,有时并未能如期支付款项。

近年来,为解决回款难问题,清远市主动创新,构建银行担保机制,建立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融资担保支付体系。如医疗机构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企业支付货款,则由担保银行融资代付货款,遏制了“医院拖欠药款,药品配送企业拒绝配送”的恶性循环。

同时,医疗机构与银行、平台签订结算服务三方协议,取得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后,可向清远市医保服务中心申请增加预付不超过一个月的周转金用于支付货款。截至目前,医保基金共预付药品集团采购周转金2.2亿元。货款回款时间从普遍的一年半甚至三年多缩短到半年左右,集采回款基本在两个月以内;医疗机构采购成本大幅下降。

“得到银行授信后,由银行先行支付款项,同时,市医保局也为我们拨付周转金,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近年,清新区人民医院共申请到800万元的周转金。

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破解配送企业履约难题

医院缺药,需要供应服务企业在规定时间完成配送,但是配送企业超时仍未送出,导致医院用药得不到满足。在过去,这种行为缺乏有力的抓手,一定程度上影响医疗机构的运营和患者的体验。

“曾因各种原因,购买的药物配送不及时,最长可达1月以上。”清远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感慨,对于无法及时供应而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医院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并遴选替代药品。对此,清新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药品不能及时配送,对医院来说很被动。

为此,近年来,市医保局以信用管理为基础,建立配送企业主动承诺与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明确配送企业信用体系管理规定。药品供应方面,由市医保服务中心与配送企业签订《清远市药品集团采购配送企业服务协议》;医用耗材供应方面,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构建诚信管理体系。对配送企业未按配送时限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或随意提价、捆绑销售等行为,第一次违规的予以提醒,第二次由采购平台或市医保服务中心进行约谈,第三次则将违约信息提供给省级医保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将违约失信信息上传信用网站,并根据企业失信情况进行联合惩戒,以此规范配送企业的履约行为。

“签订了药品供应服务企业协议后,医保部门就能直接监管,并对其采取相应措施。”清新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认为,集采平台的互联互通,也让采购、配送等流程更加清晰,避免了双方的误解。清远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现在药品短缺情况比以前大有改善,主要体现在药品配送率的上升,以及药品短缺品种及次数的下降。”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48家药品配送企业提交了书面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目前,共约谈了2家违规的配送企业,并为7家医疗机构解决了21种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如今,药品配送企业基本实现24小时内响应订单,48小时内完成配送。

建立年度考核机制

规范药品耗材采购行为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深化医疗保险结算支付方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和管理制度,建立付费控制总额预决算制度,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作。

该方案将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列入医疗保险基金年终清算考核,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

同时,将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省组织各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量”“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线上支付率”和“医用耗材的平台采购率和线上支付率”纳入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健康清远行动考核。2023年,印发《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明确从2023年起将医疗机构完成“国家和省、市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平台采购及线上支付货款”等落实情况单列出来从严考核。通过运用年度考核手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激发医疗机构自觉执行和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的内生动力,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平台采购率逐年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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