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双十一”过去了
今年你“剁手”了吗?
当“血拼”过后,遇上了网购纠纷 ,
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大学生小美在某平台电脑销售店铺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为了方便使用,小美选择了该店铺提供的升级定制产品,加装了1T机械硬盘。同年12月,该电脑在使用中出现问题,经查为硬盘问题。2020年8月硬盘再次出现问题。2023年3月,小美去检测得知电脑硬盘并非原装。小美至此方知案涉电脑内虽然加装了1T机械硬盘,但原装固态硬盘却被更换。小美立即向该店铺提出异议,店铺以小美选择的升级产品属于定制产品,且小美在购买时明知定制加装类产品升级内存和固态硬盘需拆装机器为由,拒绝向小美赔偿。
因协商无果,小美将该店铺诉至法院要求三倍赔偿。
小美认为升级应是在原装电脑的基础上进行加装,而不是在加装的同时将原装硬盘更换为其他品牌的硬盘,该店铺则认为升级就是在原装电脑上升级加装,因原告没有询问是否更换了原装硬盘,所以店铺也不会主动告知。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在订单详情页中告知原告案涉电脑系“定制加装类电脑产品”,所谓“定制加装类电脑产品”是指升级内存、升级固态,升级定制版本需拆机安装配件,电脑包装及机器需拆封,但并未明确“升级固态”的具体内涵,被告在审理中也未能对“升级固态”作出具体解释,而原告对“升级固态”的理解符合普通消费者的认知,即指在原装电脑的基础上加装1T机械硬盘以达到升级的目的。现被告在升级电脑过程中更换了原装固态硬盘却未告知原告,因硬盘是电脑的重要组成部件,故被告隐瞒重要事实,造成原告不明真相,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进行三倍赔偿。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史丽萍
民一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网络购物已成为如今购物的主流方式,“双十一”“618”“双十二”也被各大网购平台打造成消费盛宴,以“满减”“做任务抢红包”“分享好友领优惠券”等各种方式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网购所订立的电子合同是当事人通过网络作出的意思表示,具有即时性和跨地域性的特征,与传统书面合同存在一定差异,在实务上就更需要从法律上规范相对占有优势地位的网络商家利用不平等信息差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关于定制产品,一般情况下,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如果收到的定制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是可以要求退货并主张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如遭遇欺诈,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双十一”等网购高峰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选择正规平台,按需理性消费,警惕促销套路,谨防消费陷阱。
原标题:《电脑“升级”变“降级”,小心“定制调包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