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发电的“二创”博主,被腾讯视频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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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5 00:24

曾经只是“为爱发电”的影视“二创”博主,现在或许还要“为爱赔钱”。

2024年3月以来,微博账号“剪刀手吐槽Bot”接连发布了多条求助咨询投稿,均与影视“二创”版权问题有关。一些影视“二创”博主透露,自己遭遇了版权平台腾讯视频的起诉,索赔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评论区的讨论异常热烈,刨根问底之余,更多的是胆战心惊——“太吓人了,这么搞下去谁还敢剪啊!”

“二创”,即二次创作,一般指以他人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加工,主要包括混剪、解说、评论等形式。经过影视“二创”博主的剪辑,不同的作品、故事、角色彼此交织,为观众构筑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付费剪辑、带货、课程售卖等变现方式相比,多数情况下,影视“二创”博主的收益来自基于播放数据和更新频次的平台分成。

然而,这个世界随时可能坍塌。至少从结果来看,版权始终是悬挂在影视“二创”博主头顶的利剑。对他们而言,由于缺乏清晰的界限和明确的规范,长短视频平台就“二创”达成版权合作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二创”作为影视宣传手段之一,在影视作品宣传期间版权方和影视“二创”博主其乐融融,完结之后“卸磨杀驴”的情况时有发生。更令他们感到沮丧的是,最终解释权不归自己所有,下架还是起诉,完全在对方的一念之间。

从被下架到被起诉

如果不是因为在微博首页刷到了“剪刀手吐槽Bot”发布的一系列求助咨询投稿,李悠悠根本不会想到,自己那个一时兴起注册、只有7个粉丝关注的B站小号,也“惨遭波及”——主页的4个视频只剩下3个,原因是“我司收到权利人(爱奇艺)关于您稿件的侵权申诉并根据其要求及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稿件进行下线处理”。

被下架的视频时长1分钟出头,是电视剧《狂飙》中“大嫂”陈书婷这个角色的单人混剪,李悠悠想不通:“又不涉及剧情,几百个播放而已,至于吗?”

许久不再关注视频创作的满佳也发现,自己上传到B站的多个CP线剧情剪辑视频都“被退回且锁定”,这些视频发布时间较早,集中在2015年至2017年。“内心其实有点无语,因为都是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当时也没有版权问题,现在被下架有点心寒。”

被下架还算是“从轻处理”。2024年3月21日,在影视“二创”博主聚集的微博账号“剪刀手吐槽Bot”,出现了这样一条内容:“求助一下,有没有微博博主收到腾讯起诉(综艺剪辑)赔偿100万元?”同期,还有其他影视“二创”博主投稿,称自己在B站上发布的剪辑视频被腾讯视频起诉侵权,索赔金额分别为10万元、50万元。

其中一位影视“二创”博主在回复中补充了更多细节:为其招致诉讼的,是两个视频合集,总播放量超过3万次,几十个片段均为腾讯视频一部电视剧中男五号的个人戏份。该剧上线于2016年,视频合集上传于2020年,而在该影视“二创”博主接到B站电话、得知将被起诉之前,腾讯视频已经完成了侵权取证。也就是说,她甚至失去了自行删除的挽救机会,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据其透露,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腾讯视频撤诉,而该影视“二创”博主需要付出的代价是,支付万元以上的赔偿金额,这和最初的10万元相比,已有所降低。

电厂注意到,包括该影视“二创”博主在内,投稿中涉及的起诉对象均与“切条”行为有关。切条,又叫拆条,指用户将剧集、电影、综艺、直播、赛事等视频内容直接截取为多个片段后,进行分享和传播。李悠悠认为,切条是“二创”中引用原作品比例最大的一种形式,一些切条的加工程度较低,缺少原创成分。“那种既没有配乐、又不加解说,还不是多条拼接的,等于直接搬运,甚至都不能称之为‘二创’。”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影视“二创”博主的忧虑,“不是cut(即切条),起码不会被起诉”,但也让他们产生了新的疑惑,“现在被起诉的是cut,下一步会不会是其他类型呢,不管怎么说,都是用了人家的版权内容啊”。

“封存爱好,再也不剪有版权风险的素材”,是前述影视“二创”博主的自省和忠告。清空视频成为了最保险的选择,隐藏或删除视频、注销平台账号的影视“二创”博主不在少数。王灿的视频内容以直播互动剪辑为主,只有一条涉及腾讯视频播出的一部电视剧。听朋友提及腾讯视频正在批量起诉影视“二创”博主后,她犹豫了很久,最终删除了这条视频。“看着大家的留言,真的舍不得删。但我比较胆小,‘二创’版权确实处于灰色地带,因为不知道标准,非常紧张,反正当时已经收获了快乐,那就不留恋了。”

版权争议与“卸磨杀驴”

在满佳的印象里,影视“二创”博主对视频原作品版权的重视是从2020年开始的。此前,大家在乎的往往是博主之间的互相引用,例如拒绝二次剪辑、二次上传。“后来考虑得就多了,因为出现了很多次发布之后被投诉的情况,轻则视频下架,重则被诉赔偿。”

对手握版权的长视频平台而言,版权保护理所应当。为了用户留存,他们必须储备足够丰富的内容,这意味着一笔不菲的支出。以爱奇艺为例,2024年其内容成本为162亿元,虽然在降本增效的前提下持续下滑,依然是营收成本的大头。

因此,如果说以优质内容吸引用户付费,是长视频平台为自身建立的商业化蓄水池,那么影视“二创”博主的出现、发展与壮大,则相当于在池子的外壁扎出了无数个孔洞。在流量的争夺中,后者所立足的短视频平台,与长视频平台的关系愈发紧张。2021年4月,70余家影视传媒单位,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芒果TV等长视频平台,以及超过500位艺人发布联合声明,反对网络短视频侵权,呼吁短视频平台与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随后,在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长视频平台的一把手集体向短视频“发难”,直指未经授权的“二创”为“软盗版”,短视频是“反智、低俗的娱乐消费品”。

一位影视解说博主认为,“二创”加入了博主本人的感悟、理解和创作,解说、剪辑等操作意味着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论是褒奖还是批评,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原作品的播出效果。这相当于一种视频形式的观后感,与所谓的在线盗版、网盘下载截然不同,长视频平台的愤怒可以理解但态度“实属离谱”。

多位受访者都对电厂提到,精彩的“二创”之于原作品,存在不容忽视的促进作用。以优酷独播的《花间令》为例,B站UP主为换脸之前的男女主贡献了多个百万播放量的“二创”视频,其角色CP超话连续多日在微博影视综超话排名第一。李悠悠正是被一个B站UP主制作的“二创”视频所吸引,才在对剧情的好奇之下重新下载了优酷App。

原作品的宣传期,通常是影视“二创”博主与长视频平台的蜜月期——短视频平台被视为重要的营销渠道,“二创”也因此得到鼓励和扶持。《传闻中的陈芊芊》播出期间,腾讯视频在B站推出有奖征稿活动,只要不损害剧中艺人形象,允许以人物cos、CP混剪、恶搞、编曲创作等形式投稿,视频长度在3分钟内,奖金最高可到12333元。更为重要的是,“符合活动规则的内容,官方将会最大限度给予版权支持”。

但当原作品完结,长视频平台“卸磨杀驴”、批量投诉下架“二创”视频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官方上线的“二创”剪辑活动,甚至要求参与者“活动结束后请自行下架作品”。

由于授权存在阶段性,维权行为的主体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具体到一部作品,其版权可以在出品方、长视频平台、其他第三方之间流动。御今文化创始人张剑对电厂表示,即使是提前报名、进行白名单登记的影视“二创”博主,也可能在第二天遭遇“翻脸不认人”。“当时我们达人给A做的宣传,隔了一段时间后,是B来投诉你。没有足够明确的界限和可以遵循的评判标准,版权平台可以说你是在帮助他们的项目引流,也可以说你是在侵权,甚至还出现过短视频平台以维护版权之名打击水下宣发合作的事情,这些都太常见了。”

合作之下,问题仍在

李悠悠和满佳都觉得,在尊重原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二创”应该得到允许和支持,但在实际执行中,如何定义“尊重”非常困难。在此背景下,坚持“为爱发电”的影视“二创”博主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试探,以避免“为爱赔钱”的巨大麻烦。

2022年以来,长短视频在影视“二创”授权方面“握手言和”。电厂咨询多家视频平台客服后发现,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搜狐视频均已同抖音达成合作,并列出了各自的“二创”片单。其中要求,不得对长视频原片进行拆条处理,需要创作具备二次加工的内容,创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解说、杂谈、混剪等。关于单条视频创作时长,使用搜狐视频合作片单作为素材,建议不超过5分钟;使用优酷、芒果TV、爱奇艺合作片单作为素材,建议不超过4分钟;使用腾讯视频的电影、电视剧、综艺素材,建议不超过4分钟,纪录片、动漫素材,则建议不超过3分钟。

此外,快手与乐视视频就乐视的独家自制内容达成“二创”相关授权合作。快手创作者可以对乐视视频独家自制版权作品进行剪辑及二次创作,并发布在快手平台。

至于B站,关于“二创”版权存在的风险问题,客服给予UP主的建议是,尝试添加场景特效包装、高度混剪、配音解说等,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地提高“二创”的丰富度,增加原创程度。另外,“需要在投稿之后,以实际的审核结果为准,如果需要使用版权素材,建议先和版权方沟通,获得授权”。

也就是说,在官方层面,抖音、快手作为平台为创作者实现了或多或少的“兜底”,但除了B站自制及版权作品,B站UP主必须自力更生。爱奇艺客服也对电厂表示,目前爱奇艺仅与抖音平台达成合作,进行了相关内容的“二创”授权,“暂未接到与B站合作相关的通知”。

不过,即使是平台之间达成合作也不意味着绝对的安全。以腾讯视频为例,虽然使用合作片单素材可以直接进行“二创”,但仅限于合作开启之后;合作之前发布的“二创”视频,在没有单独授权的情况下属于侵权内容,平台仍然可能“秋后算账”,投诉下架甚至对簿公堂。

张剑曾经帮助机构旗下的签约达人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例。一位抖音影视解说达人的“二创”侵权案件原本将在本月开庭,最终以2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和解。他对电厂透露,此类起诉文件上标明的索赔金额一般从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普遍以和解收尾,赔偿金额在2万元至5万元。

在他看来,是否起诉、赔偿多少,在行业中没有规律可循。能够确定的是,无论视频时间长短,只要使用了未经授权的版权素材,定性为侵权是必然的,“一旦打官司肯定会输”。这里的核心问题在于,所谓“二创”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量化,除非存在带货、收徒等其他变现手段,账号的商业价值难以判定。因此,对多数遭遇起诉的影视“二创”博主来说,主动辩证、达成和解、适当赔偿是一个相对可以接受的流程。

当然,还有一种前置解法——参与官方推出的“二创”活动、提报白名单,点对点地为自己争取一道保障。正如张剑所提到的,近几年来,每一个长视频平台的项目都离不开短视频层面的宣发,中间存在诸多商业利益的博弈。然而,这同样令一些影视“二创”博主与观众感到担心:“是不是‘二创’就变成了由出品方、版权平台授权大夸特夸的‘表演’,而不再接受真实的批评和吐槽?”这个问题,和前面的问题一样,都还没有等到一个确定又平衡的答案。

(文中李悠悠、满佳、王灿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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