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纠正不规范用字,建立互联网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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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6 08:53

商报济南消息“账号”还是“帐号”?你是否也傻傻分不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除了专注于法律法规创立、修改等本职工作领域的建议收集,还爱上了“咬文嚼字”,“账”与“帐”即是典型案例。

程萍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文化的繁荣发展,文字创作与发布门槛降低,内容校对时长缩短,不规范用字的现象有所增加,不规范用字随网络广泛传播,甚至部分法律法规中也存在着不规范用字的现象,这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语言学习造成障碍,也不利于成年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提升。

纠正不规范用字,是一种基本的文化素养,是对汉字的应有敬意,也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迫切需要。而对于法律法规而言,规范用字则是维护其权威性的基本要求。

通过梳理,程萍发现,目前国家多部法律中存在将“账”误写为“帐”的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及其他条款共有50处错别字,均将‘账’误写为‘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八十七条共有7处将‘账’错写为‘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其中,‘帐簿’应为‘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共有3处将‘账’错写为‘帐’;《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共有3处将‘账’错写为‘帐’。”

程萍表示,2001年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对“账”“帐”二字有着明确的规范——“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债务等,如账本、报账、借账、还账;“帐”则专表用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帐、帐篷。“‘账号’本指单位或个人跟银行建立经济关系后,银行在账上给该单位或个人所编的号码,与货币等有关,后由此义引申,指用户访问计算机系统或使用某些资源时使用的识别码。因此,表示用户识别码时,‘账号’才是正确词形。”程萍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法律法规是调整整个社会行为的规范,既固化了社会生活的秩序,也决定了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法律法规文本应当代表着最高的语言文字表达水准。”在程萍看来,法律法规存在错误用字不仅使相关条文存在歧义,不严谨的表述还会影响法律法规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性,纠正法律法规中的不规范用字势在必行。

对此,程萍建议尽快将法律法规中错误使用的“帐”字改为“账”,并建立互联网纠错机制,方便大众能及时将不规范用字进行反馈、修改,推动互联网时代语言文字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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