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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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4 03:3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汇总2018年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本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信息公开数据(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相关数据)、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育慧南路办公区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57520035)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持续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参与互动,优化平台机制,提升公开实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持续推进《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与标准》等政务公开制度办法落实,设置政策文件公开专栏,对公开的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更新,及时发布政策文件。

  加大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产品安全、缺陷产品召回等信息公开。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完善工作计划、抽查方案、招标检验机构、抽查结果“四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产品质量预警信息、抽查结果、召回信息等174条(次)。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点公开《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等。在研究北京市地方标准制订和发布工作中,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中新社和千龙网记者列席局长办公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和行政检查执法“双随机”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582件,“双打”案件118件,“双随机”检查结果15868条。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公开解读信息11条(次)。

  围绕2018年市政府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解读工作力度。在北京市政府发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时,先后在《中国质量报》、《工人日报》、《北京日报》和《中国新闻网》、《人民网》、《千龙网》等新闻媒体撰文或接受采访,开展系列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效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重点加强同首都之窗、千龙网等机构合作力度,重点在政策图解、专题专栏、在线访谈等方面展开合作,并借助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相关内容解读、图解和海报发布。

  制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舆情监测机构,进一步健全舆情信息共享、协同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较为完整的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回应模式。及时处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有机蔬菜有玄机”、《北京晨报》“频繁按油枪有猫腻”等报道引发的系统舆情。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主动与市消防局协调,通过贴海报、上电视台、现场咨询讲解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规范和防范火灾等宣传工作,及时解答回应社会关切。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在门户网站设置“咨询反馈”、“意见征集”、“热点问答”等在线互动专栏,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出回应。答复咨询932条、征集意见120条(次)、回答热点问题9条。

  设置政府网站“网上办事”频道,公布办事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四)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

  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依据“三定”工作职责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务信息,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编制完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全清单》初稿,为进一步理清职责、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标准打下了基础。

  (五)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坚持每季度自查并通报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发布通报4期。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畅通,确保答复时限合法、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有针对性。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告知书中明示救济渠道。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适时修改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并做好针对性培训。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36条。制发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966条。其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条;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条;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1条;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1963条。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61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0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8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39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7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0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01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2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6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络申请55件,信函申请34件。

  除6件在法定时限内正在办理和3件延期办结外,按时办结90件,2017年底申请跨年办结3件。

  在2018年已办结的90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5件;“同意公开”的2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0件;“不同意公开”的5件,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3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6件。

  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0.00元。

  (四)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8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5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8名,专职人员4名(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兼职人员64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00元(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36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7次,接受培训人员520人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属于其他情形。无行政诉讼,无举报投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会议开放不够制度化,公众参与度不够高,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有待提高,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19年的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日常维护管理。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从信息产生制作公开等各个环节,落实责任主体、标准和要求,不断推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以公众关切为重点,做好热点焦点问题的回应,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公开与解读,让信息公开努力向大众预期贴近。

  四是进一步探讨政府会议开放的内容、机制和途经,形成专家、学者、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局长办公会的制度化工作机制,设法调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热情。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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