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千行百业提供包括计算云和智算云在内的云主机及相关服务以及IDC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构建稳定、高效的云网一体化服务,满足不同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算力和网络的服务需求。
1、云主机及相关服务
(a)计算云业务
计算云业务致力于为游戏、音视频、工具类等行业的客户,提供以CPU为主要计算资源的云主机、裸金属、网络、存储和边缘计算服务组成的全球一体化云服务。通过集成全球通讯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和成熟软硬件厂商的计算、存储等设备,采用虚拟化、分布式计算等核心技术对IT实体资源进行虚拟化与产品化封装,使客户可实时获取所需的弹性计算、存储与网络服务。
(b)智算云业务
智算云业务专注于为大模型类及AI产业生态类客户,提供以GPU裸金属、GPU云主机和GPU容器等产品为基础,以涵盖算力运营、多芯片纳管、多模型支持等关键技术能力为支柱的AI训练与推理任务的智能算力支持。公司借着智算云资源池、多元异构算力和持续迭代的平台能力,依托算力虚拟化技术和国产异构算力混合部署,打造了“多芯兼容”的算力原生跨架构平台,完成芯片到大模型的全链适配,实现智能算力到应用的转化。
2、IDC业务
IDC数据中心服务致力于为互联网头部企业客户,针对全球范围内按区域、按运营商线路等特定需求来部署核心数据中心、建立内容分发网络(CDN)节点和搭建节点间数据同步互联网络等需求,提供全球范围内数据中心、云网一体和创新技术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本地化的IDC增值服务。
IDC服务:公司向上游供应商(主要是三大运营商)采购机柜和带宽资源,借着与运营商多年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我们得以直连联通、电信、移动等主要运营商设备,并建立稳定的BGP互联网络。此外,公司通过在标准服务基础上添加自有的增值服务,包括裸纤、波道、电路(MSTP)和MPLS-VPN传输、专业的运维支持、以及高级的安全保护措施,致力于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客户体验。
自营机房:公司在北京、文昌、怀来、芜湖及美国均设有自营数据中心,致力于提供客户定制化服务和运维标准化管理。公司的IDC机房既支持设备托管,还能在物理机房内部署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适应对数据私有化的特殊需求。机房还配备了冗余和高度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先进的制冷技术以及完善的消防和监控系统,确保设备能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运行,从而保障客户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安全性。通过精细化运营和不断优化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无论是面对高密度计算需求,还是处理巨量数据分析,都能提供高效、可靠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业务目标,推动其数字化转型之旅。
(二)重点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通用计算、智能计算、网络及其他产品,能为客户提供包括高性能计算云主机、GPU计算云主机、BGP带宽、网络加速服务、云互联等在内的全面云计算解决方案。
1、通用计算产品(CPU):通用型裸金属、网络型裸金属、通用型计算云主机、高性能计算云主机、AMD云主机
2、智能计算产品(GPU):训推一体裸金属、训练型裸金属、推理型裸金属、渲染型裸金属、推理型云主机、渲染型云主机、GPU容器
3、网络产品:BGP带宽、静态带宽、云互联
4、其他:NAS存储、对象存储、数据库、CDN、NAT网关、全球加速、DDoS、DICT集成、物联网、运营商转签、代购设备、AWS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新增议案补充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取消部分议案补充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据述职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现金管理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0,644,749.87元,盈余公积为26,144,476.01元,实收股本为466,822,83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金额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力通”)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前述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认为,广东力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4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80元/股的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第(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对第(八)、(九)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五)《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七)《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都在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首都在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议案1.00至7.00、9.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8.00、10.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股东需对上述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30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2)联系电话:010-86409846;传真:010-88862121
(3)电子邮箱:cds-security@capitalonline.net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邮编:10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总议案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均具有表决权)。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